校外实习(包括专业实践、写生、摄影、参观、考察等)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学校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外出实习的带队教师,须制定具体方案与实施计划,经学院领导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选择实习地点要适当考虑到学生的经济情况,带队教师制定时间、地点、路线、课程任务、具体要求、预计产生的费用等具体情况要及时告知级学生。
三、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请假者须提出书面证明材料,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意见,经学院领导同意后另作教学安排和要求,否则以旷课论。
四、带队教师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好外出活动,确保顺利完成这一工作任务。参加实习的每一位学生须与美术学院签订《美术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时刻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防范,预防和防止各种人身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防止上当受骗,谨防不法分子的各种骗术,如遇紧急情况应该及时向带队教师汇报。
五、带队教师应全权代表美术学院对学生的学习、安全、生活全面负责,教师对学生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在整个外出教学中带队教师应自始至终和学生在一起。学生要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指导和安排。服从班级干部的管理,要牢固树立集体主义观念,严禁违纪行为发生。
六、实习班级的学生干部要高度负责,发挥作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带队老师组织好艺术实践的各项工作,为同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每位同学要积极配合带队教师和班干部的管理。
七、每位学生外出应主动和当地群众搞好关学院,严格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规章制度。
八、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外出教学的有关规定。外出实习、实践、写生教学必须集体行动,在旅途中和教学实践点上都要有较强的集体、时间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如需分散、分点活动,亦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分小组进行。任何学生都不允许单独行动或改变地点,不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去。凡不听从教师的安排和劝告而擅自行动者,视为违纪,按青海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生在外出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保持好住地的清洁卫生。严禁酗酒闹事、损坏文物及公共设施;严禁有损大学生身份和学校声誉的言行出现。违者由指导教师参照有关的校规校纪提出处分意见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青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