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为统筹做好调剂复试组织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接受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本学科报考要求;
2.调剂复试考生不能跨学科,应与我校拟接受调剂复试的专业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需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至少有一门相同;
3.调剂复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
4.我院只接受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调剂考生;
5.接收调剂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调剂复试程序、方式及内容
(一)调剂程序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及综合业绩与素质,择优选拔,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限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
5.确定拟录取名单;
6.研招办审核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并在“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并确认。
(二)调剂方式
(1)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做到“统一标准”、“三随机”,即同一专业应统一复试方式,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对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每名复试学生复试面试时间20-30分钟,综合素质测试时间180分钟,学生放弃复试除外。
(三)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口试。试题由学院“调剂复试领导小组”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口试题库,考生现场抽取并作答,时间20-30分钟,考生可提前结束作答,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拟选择专业方向不同,学院“调剂复试领导小组”按照不同专业方向设置试题库(即学术型硕士<艺术理论方向>,专业型硕士<油画、中国画、民间美术>,其中民间美术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优势选择油画或中国画试题),考生现场抽取并作答,时间180分钟,考生可提前结束作答,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调剂复试程序
(一)向考生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二)复试时,由复试小组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不符的学生不能参加复试。
四、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的200%。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生:学生证或教务部门证明,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5.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
7.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考生调剂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调剂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复试合格标准和总评成绩
1.计算标准
★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
★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总评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专业考试满分为500的专业,总成绩除以5得到标准化成绩;专业考试满分为300的专业,总成绩除以3得到标准化成绩)×0.6+复试总评成绩×0.4。
七、调剂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上网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束后10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和复议。
八、备注
1.若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本细则作为此次我院调剂研究生进入复试及复试办法,与当年上级招生文件精神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细则由学院“调剂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细则自颁发之日施行。